平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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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士国律师
  • 所属律所:

    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713200210557933

  • 联系电话:

    13869999345

  • 联系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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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车祸后车的责任认定标准与依据 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来源:平邑律师事务所
[导读]:  尹士国律师,平邑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

 尹士国律师,平邑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连环车祸后车的责任认定标准与依据

  现如今,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在家家户户都有了车辆之后,关于连环车祸的新闻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多车相撞,必定有人要承担,那么后面的车要承担怎样的呢今天就给大家带来连环车祸后车的认定标准与依据的相关知识。


  一、连环车祸后车的认定标准与依据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后车承担事故主要;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后车承担事故主要;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后车承担事故主要;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


  二、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三、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连环车祸一旦发生,没有人伤亡就是最大的幸运,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打起精神,谨慎驾驶。以上就是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连环车祸后车的认定标准与依据的相关知识,如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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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的认定可能是单方的,交管部门往往都会出具一份认定书,不过需要期限。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单方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单方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是多久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


  二、交通事故认定的构成要件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认定的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单方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是多久的全部内容。在交通事故的认定过程当中,需要严格的按照法规来进行的划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